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治理,为广大师生营造舒适宜人的学习生活环境,持续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15日—25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率水和横江校区、金山小区、横江校区校外宿舍等公共区域。
三、集中整治内容
1.校园内及教职工小区周边毁绿种菜现象集中整治;
2.住宅楼道内乱堆乱放及用于存放物品的私搭乱建现象的集中整治;
3.住宅楼道内随意拉接临时电线、违章用电现象的集中整治;
4.违规饲养、散养家禽家畜宠物等情况和存在其他影响住宅楼道畅通、居民正常生活等消防安全隐患及校容校貌现象的集中整治。
四、具体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8日—14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师生及其家属、离退休老同志、对外出租人员文明教育,督促及时自行整治并杜绝以上不文明行为,做好日常保持,共同维护校园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5日—25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对仍未按照要求自行整改的不文明现象进行统一整治和清理,将涉及以上现象的家属及其教师所在的学院和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2024年度考核。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25日后——)。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巩固好集中整治成果,持续将劳动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与卫生责任区日常管理和保持工作相结合。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文明办、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