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治理,为广大师生营造舒适宜人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末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2年12月8日—12日
二、集中整治内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各学院和部门卫生责任区域环境整治
各学院和部门按照校文明办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域,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见附件1)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门
(二)校容校貌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1.校园内及教职工小区周边毁绿种菜现象集中整治;
2.住宅楼道内乱堆乱放及用于存放物品的私搭乱建现象的集中整治;
3.住宅楼道内随意拉接临时电线、违章用电现象的集中整治;
4.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宠物,乱堆放、乱晾晒等情况和存在其他影响住宅楼道畅通、居民正常生活等消防安全隐患及校容校貌现象的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文明办、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
三、具体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5日—8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师生及其家属、离退休老同志、对外出租人员文明教育,督促及时自行杜绝以上不文明行为,并做好日常保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9日-12月12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对仍未按照要求自行整改的不文明现象进行统一整治和清理,将涉及以上现象的家属及其教师所在的学院和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2022年度考核。
文明办、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