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黄山学院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持续深化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出行,创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现将电动车停放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4月底
二、治理区域
1.率水校区学生公寓周边路段
2.横江校区学生公寓周边路段
三、工作分工
1.各学院、部门负责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协助职能部门处置违停清理工作;
2.宣传部负责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广泛宣导校园交通安全及相关工作要求;
3.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校内经营单位人员教育管理,指导宿管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宿舍周边车辆停放疏导;
4.学生处负责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电动车骑行及停放教育管理工作;
5.安全管理处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治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清理、暂管等工作。
四、治理要求
1.电动车须在划定、指定区域或停车棚有序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人行斑马线、草坪等禁停区域停放,禁止越线随意停放,不得影响校园道路通行和其他车辆停放。
2.率水校区上片学生公寓违停电动车,统一清理暂管至上片学生公寓1-2栋西侧。
3.率水校区下片学生公寓(重点是11栋北至快递中心路段)违停电动车,统一清理暂管至下片学生公寓19-22栋西侧。
4.横江校区学生公寓违停电动车,统一清理暂管至警务站西侧。
5.对违规停放累计达到两次的,将注销并现场拆卸校园通行标识,车辆清理出校园(集中清理到率水校区东大门外西海路公交站牌后路面)。
特此通知
黄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