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3号)要求,在有关分院评价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对2023年省高校“青蓝工程”17名培养对象开展期满绩效评价,确定推荐南京卫生分院孙晓敏等5人为优秀等次、南京分院王秋燕等12人为合格等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5月1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管理处反映,联系人:童世虎,025-8333535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8日
附件:2023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结果





